我国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速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底前供气企业、燃气企业和地方政府要分别形成年销售或消费气量10%、5%和3天的储气能力建设目标。

        一是优化规划建设布局,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国家发布年度储气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各地发布省级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避免储气设施分散建设、遍地开花。引导峰谷差大、需求增长快的地区适当提高建设目标。优先建设地下储气库、北方沿海LNG接收站和重点地区规模化LNG储罐。鼓励现有LNG接收站扩大储罐规模,鼓励城市群合建共用储气设施,形成区域性储气调峰中心。推进LNG罐箱多式联运试点示范。

        二是建立健全运营模式,完善投资回报渠道。原则上地下储气设施应独立核算,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运营的储气设施,储气服务价格、天然气购进和销售价格均由市场形成。

        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市场运行环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储气设施连接主干管网,管道运输企业优先接入、优先保障运输。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储气能力快速提升。从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政策,激励企业加速补足储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据发改委)

信息来源:中国石化报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