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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20年对外委托科研项目指南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石科院)是中国石化直属的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综合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业务领域以石油炼制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为主,注重油化结合,兼顾相关石油化工技术的研发。近年加强了在新型替代燃料和新能源领域的创新,正在向全方位的以炼油为主、油化结合的能源型研发机构转变。

石科院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科研人员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我国新能源领域及新材料领域的学科发展。

 1、开放基金申请对象

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与石科院重点合作研究方向相关领域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所申请的课题已具备较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2、开放基金说明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与石科院重点合作研究方向相关的课题,具体方向参见本指南附表。

(2)本年度每项目课题研究期限2-3年。

(3)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每项50-100万元。

(4)申请人每半年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工作满一年,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开放课题结束后,应于两个月内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必要时到石科院做结题/学术报告。石科院将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

(5)凡经石科院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石科院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发表的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应注明第一资助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课题资助,Supported by Research Institute of Petroleum Processing,SINOPEC

3、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石科院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方向(见附表)填写开题报告查新报告各一份。经所在单位盖章推荐,向石科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815日。

(2)石科院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联系人:薛艳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914信箱30分箱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68536

电子邮件: xueyan.ripp@sinopec.com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20年对外委托科研项目指南.docx

信息来源: 
2020-07-20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86-10-6232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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