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科院挂靠石油产品质量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变更通报
截止至2022年8月,石科院共有4个承担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行业和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分别为:
国家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级中心,取得国家级CMA资质和CAL授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取得国家级CMA资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石油产品检验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石化行业中心)
2022年8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重组改制为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BM7W643L),其原有的法律责任、资产、权利与义务全部由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石科院要求,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等单位批准,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发生变更:
国家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名称不变,CAL授权证书号:(2022)国认监认字(208)号
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名称变更为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0017349190
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石油产品检验实验室”名称变更为“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质量计量技术中心”,认可证书编号:CNAS L109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称不变
自2022年9月20日起,上述单位以“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质量计量技术中心”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使用其资质认定标志和认可标识,并加盖相应的检验检测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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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科院质检机构发展史
国家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989年,石科院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指示筹建国家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为我国第一家成立的石油产品国家中心。
1995年,国家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取得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和批准,此后长期从事石油产品的各类检验、研究和服务工作。
2009年,中心被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为首批汽油、煤油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
2012年,中心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认定并授牌的石油产品类的唯一实验室——工业(石油产品)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自2022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可以和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联合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使用所在法人单位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原“国家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称调整为“国家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资质认定证书。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质量计量技术中心
1999年,石科院按照国家质检中心的要求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准则规定,组建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石油产品检验实验室。
2000年,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经法人单位名称多次变化、截止此次变更前的认可机构名称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石油产品检验实验室”。
2022年9月7日,实验室名称变更为“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质量计量技术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987年,石科院按照中国石化要求,将从事石油产品规格分析工作的部门组建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汽油、煤油、润滑剂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开始从事石油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1995年,该中心通过中国石化复查,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范围包括为汽油、煤油、喷气燃料、润滑油、润滑脂、苯类产品及添加剂等,此后再次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供稿:欧育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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