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分子转化与反应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3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石油化工分子转化与反应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由原“石油化工催化材料与反应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后成立,依托“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科院”)和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运行与管理。实验室设置三个研究方向:(1)分子水平炼油技术;(2)原子经济化工技术;(3)绿色低碳能源技术。以这三个研究方向为基础,以石油化工分子转化为核心,开展催化材料的设计与合成、绿色化学与工程和绿色过程系统集成的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关键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为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实现产业转型和“双碳”目标提供基础理论和方法,为构建我国独特高效-低碳-绿色石油化工分子转化和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形成原创性的石油化工低碳绿色过程知识平台和技术平台。
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实验室重视多学科、多专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和集成。所以,实验室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科研人员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我国石油化工催化材料和反应工程科学的发展。
1、开放基金申请对象
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所申请的课题已具备相应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申请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请人申报的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章。
2、开放基金说明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课题,具体方向参见本指南附表。
(2)本年度每项目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3)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每项不超过20万元。
(4)申请人每半年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工作满一年,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开放课题结束后,应于两个月内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必要时到实验室做结题/学术报告。本实验室将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
(5)凡经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发表的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应注明第一资助单位“石油化工分子转化与反应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放基金课题资助,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etroleum Molecular & Process Engineering(RIPP, SINOPEC)”。
3、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方向(见附表)填写“开题报告”和“查新报告”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推荐,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2)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联系人:
周丽娜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子转化与反应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68301
手机:15810547410
电子邮件: zhouln.ripp@sinopec.com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86-10-62327551
技术支持: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