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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工艺与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26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炼油工艺与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家计委批准的第一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成立于1994年,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正式授牌,2021年首批纳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管理序列。为贯彻落实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实现炼油化工领域高质量发展,开发新质生产力,中心以炼油工艺和催化剂工程技术研发为基础,围绕国家双碳目标中国石化一基两翼三新发展格局本年度设置个研究方向开放课题:(1低值资源高价值利用新途径;(2炼油化工过程智能化及节能降碳防腐新技术;(3)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技术。以这个研究方向为基础,支撑和引领洁净能源和现代化工技术发展,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的高效转化

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中心重视多学科、多专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和集成。中心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科研人员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我国石油化工工艺、催化剂和工程科学的发展。
    1、开放基金申请对象

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所申请的课题已具备相应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申请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请人申报的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章。

2、开放基金说明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课题,具体方向参见本指南附表。

(2)本年度每项目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对取得重大进展的项目,经审查后,可自动滚动获得应结题年度后一年的开放基金资助

(3)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每项10-20万元。

(4)申请人每季度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工作满一年,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开放课题结束后,应于两个月内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必要时到实验室做结题/学术报告。本实验室将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

(5)凡经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发表的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应注明第一资助单位炼油工艺与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放基金课题资助,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Petroleum Refining Technology and CatalystRIPP, SINOPEC

3、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方向(见附表)填写开题报告查新报告一式4份。经所在单位盖章推荐,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1030日。

(2)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联系人:

赵爽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炼油工艺与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

邮编:102299
        电话:010-82369267

手机:13581809315 

电子邮件: zhaoshuang.ripp@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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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工艺与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26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doc


信息来源: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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