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科院)是中国石化直属的综合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建于1956年,在国际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领域以石油炼制技术开发为主,注重油化结合,兼顾相关石油化工技术研发,研究领域涵盖炼油、石油产品、化工、材料、新能源、环保、智能化、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多年来,石科院注重发挥市场需求拉动和知识创新驱动作用,着力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石油炼制全流程技术平台,是国内炼油企业主要的技术提供者,具备支撑和引领现代化炼油厂建设、生产和发展的综合能力,是全球拥有2000万吨/年炼油项目业绩的三家专利商之一。
为了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石科院设立合作研究课题,旨在汇聚高校的前沿理论优势与自身的产业技术特长。通过联合攻关,加速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并搭建高水平人才培育平台。最终达到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国家能源化工发展战略的总体目标。
1、合作研究课题申请对象
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所申请的课题已具备相应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申请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请人申报的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章。
2、合作研究课题说明
(1)合作研究课题主要资助方向参见本指南附表。
(2)本年度每项目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3)申请人每半年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工作满一年,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合作研究课题结束后,应于两个月内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必要时需赴石科院做结题/学术报告,石科院将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
(4)由合作研究课题资助发表的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应注明第一资助单位“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研究课题资助”(Supported by Sinopec Research Institute of Petroleum Processing)。
3、合作研究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合作研究课题的主要资助方向(见附表)填写《开题报告》和《文献检索分析报告》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推荐,向石科院提交电子版报告。此次合作研究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8日。
(2)石科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后续会通知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所用材料如“评审ppt模板”所示。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联系人:
韩璐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68761
手机:18910492332
电子邮件:hanlu.ripp@sinopec.com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86-10-62327551
技术支持: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