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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石油化工催化材料与反应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石油化工催化材料与反应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是科技部批准的第一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设置两个研究方向:(1)石油化工催化材料的基础研究;(2)石油化工反应工程的基础研究。以这两个研究方向为基础,支撑重质和劣质原油高效转化、清洁燃料生产和替代能源生产新催化剂和反应工程技术的开发。 
        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实验室重视多学科、多专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和集成。所以,实验室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科研人员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我国石油化工催化材料和反应工程科学的发展。
 1、开放基金申请对象 
        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所申请的课题已具备相应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申请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请人申报的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章。 
2、开放基金说明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课题,具体方向参见本指南附表。 
        (2)本年度每项目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3)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每项不超过10万元。 
        (4) 申请人每半年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工作满一年,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开放课题结束后,应于两个月内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必要时到实验室做结题/学术报告。本实验室将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 
        (5)凡经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发表的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应注明“石油化工催化材料与反应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课题资助,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atalytic Materials and Reaction Engineering(RIPP, SINOPEC)”。 
3、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方向(见附表)填写“开题报告”和“查新报告”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盖章推荐,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2)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联系人:
      王洁青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科研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914信箱30分箱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68364  
      传真:010-62311271 
       电子邮件: wangjq.ripp@sinopec.com
5、文件下载
       “2013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下载
 
信息来源:来源: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2013-02-02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86-10-6232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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