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办法
1.考试的程序、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考试程序:在考试前向参加考试的考生发布考试通知。对考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研招办设专人严格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考生交验学生证)等有关材料。
复试专家“背靠背”成绩判定、全程录音录像资料保存。考试打分表及考试记录等原始资料封存等程序统一进行,保证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拟定时间为3月9日、10日两天。考生应按照规定日期、时间和要求按时参加现场考试。我院不设委托考试和外埠考试。
2.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英语、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与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一致,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复试:在初试后所有考生直接进入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①复试内容: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综合能力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内容分为英语听说(20分)、理论基础(20分)、实验技能(20分)、创新能力与潜力(20分)、逻辑思维能力(10分)、综合素质(含语言表达能力)(10分)六部分。
②复试形式:
外语听说测试:导师小组用英语向每位考生提问3个问题以上,考生用英语回答,并与考官进行交流,每人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要求考生所在单位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我院研招办发放的考生政审表。复试专家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现场考察。必要时,我院可专人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外调。
4.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小组根据对考生英语听说、综合面试考核、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等全面考察,由考试小组考试专家“背靠背”对考生当场进行成绩评定,取所有的教师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的复试成绩。原始打分表、考试记录等由研招办保留一年,任何人不得改动。
5.体检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复试前或之后需提交一份本人黏贴照片,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入学后,在新生报到再次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录取办法
(1)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初试成绩合格线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以所报导师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和该导师的招生人数为依据,确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序,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3)录取名单报院党委会审核批准。
(4)录取名单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5)对未被录取的考生,研招办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考生查询考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考生查询考试、拟录取名单的网址均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ripp.sinopec.com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校信息公开栏目公布。考试名单考试前公布、拟录取名单于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7.考生接待、投诉、监督电话和方式
我院研招办接待电话:010-82368172。纪检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10-82368464,纪检部门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纪检监察部(审计条法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考生如对考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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